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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北京5月27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娛樂節目《中國好聲音》的選手李代沫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審查查明,1988年出生的李代沫從2014年的2、3月間到案發,在他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三里屯的暫住地多次分別容留盧某某、鄭某某、郝某某等人吸食毒品。公訴人起訴說,被告人李代沫無視國法,為滿足私欲,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觸犯了我國刑法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李代沫當庭表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沒有異議,並表示認罪。審判員宣佈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李代沫在回答公訴人訊問時說,2012年開始吸食毒品,不知道是什麼東西,有朋友說這個東西能讓人緩解壓力向他推薦,與涉案人員一起吸過五六次毒品,主要吸食的是冰毒,由盧某某提供,利用冰壺來吸食。在回答為什麼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時,他說因為自己是公眾人物,不便於到其他地方吸毒。盧某某主動說可提供毒品,他沒有控制自己的欲望,於是答應了。
  今天上午9點整,審判員宣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開庭,身穿黑色T恤的李代沫被帶入法庭,他依然是光頭戴著眼鏡,他表示認識到自己已經觸犯了刑法,在庭審過程中,李代沫供述他在被抓獲時警察明確告訴他已經監控一段時間了,問他是不是吸毒,他當場承認。他們每次都是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聯繫,他在微信圈裡的名字是“大漠”,公訴人向法庭出示了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被告人供述等證據,李代沫對絕大多數證據沒有異議。辯護人在質證階段時,對盧某某、郝某某等人所說毒品來源是李代沫,而警方在抓獲李代沫時在住處和他身上並沒有發現毒品,所以提請法庭註意。李代沫稱毒品是盧某某提供的供述。
  現在舉證質證接近尾聲,接下來是法庭辯論階段,如果庭審進展順利,今天有可能會出一審判決,中國之聲記者將及時的發回報道。  (原標題:李代沫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開庭 李代沫當庭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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